欢迎转发:在外的游子们,有没有在个人
和民营经营期间,有小币种和人民之间的
互兑需求,但是只要兑换都属于刑事违法
行为,无论金额大小,一旦被查就是牢狱
之灾.现在国家正在征集新的意见稿
请大家都转发,真正的为国家的法律健全
做一份贡献,也为自己和后来者提供更多
的便利:
最近的一个真实案例:
一个做生意
的朋友跟身边的人换了一笔钱,刚一回国
就被查并拘留了,说他涉及非法换汇可是
他就是自己在墨西哥做小生意的,收现金
的那部分跟身边的朋友换的人民币,现在
国内监管非常严,所以大家都给新政策的
的出台和制定添砖加瓦,服务我们自己以
及后来者,毕竟在外的华人也是在帮着我
们国家大大小小的企业生存的,随便一个
商户也都是间接的帮着国内小工厂的生存
以及帮助到国内密集型工人就业的,当然
我们也帮着创造外汇收入的,但是国家没
有一个合理合法的渠道让小币种和人民币
之间建立一个良好的互通环境,我们自己
互相之间的互换又被定义为非法换汇,所
以希望我们都发邮件提意见,感谢大家的
耐心阅读
【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《中华
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(草案征
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]
https://www.moj.gov.cn/pub/sfb...
Colapsar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墨西哥58同城看到的,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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